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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叫借款金额(民间借款,借条上应写明哪些内容?)

时间:2025-03-20 15:28:15 浏览: 100


看似简单的借条,实为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就借款事宜达成的借款合同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,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、币种、用途、数额、利率、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。

(1)该条规定的借款种类主要是指短期借款、长期借款等金融机构使用的借款分类,民间借款无须考虑借款种类。

(2)币种是指所借款项是人民币还是某种外币,如美元、日元等。借据中未标明币种时,通常认定所借款项为人民币。

(3)借款用途主要用于金融机构对借出款项的监管,民间借款则主要考虑该借款是否用于合法用途,如果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该借款用于赌博、贩毒等违法犯罪,仍然提供借款,则借款合同无效,出借人甚至可能因借款行为而承担刑事责任。

(4)数额,是指借款金额。借款数额是借款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,没有借款数额,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不能成立。

(5)利率,自然人之间的借款,约定有利率的应在借款协议中写明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,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,视为没有利息;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,自然人之间借款的,视为没有利息。

(6)期限,即双方约定返还借款的时间,是一次性返还,还是分期返还;分期返还的,应当约定每次返还的具体时间。如果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或约定不明的,由双方协商,协商不成的,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,仍无法确定的,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;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。

(7)还款方式,是指双方约定借款人以什么方式返还借款,是现金返还,还是银行转款,双方也可以约定将款项直接支付至第三人名下。

(8)此外,双方还可以约定违约责任,如逾期还款违约金、逾期利息等。如果第三人就该借款提供担保,也可以在借款合同中一并约定担保人的担保责任、担保范围、担保期限等相关内容,并由担保人在担保人处签字。

日常生活中,借款人出具的借条通常不具备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的全部内容,最简单的借条上只要具备借款人、借款金额即可。例如,“今借到现金500元。李四。”该借条只要反映了借款的真实情况,同样具有法律效力。但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,仍建议借款双方尽量完善借款合同的内容。